有点后悔自己申请了博客之星,原因是这里没有好东西让大家看。提高人气没有“真东西”怎么行哪?偏偏最近又很忙,即使有点时间又泡博,泡论坛,舍不得离开,心急得发痒,然后又不了了之。
为了纪念当上博客之星,也算对大家有所交代,做了个“彩绘”,打算当电脑布,结果变成花花脸。可能是颜料兑的稀了,有些都渗开了,挡都挡不住呀!
旁边的黄色点点并不是我的本意,而是不小心把笔蹭上了,索性全部点上,满眼金星哪!


这个时候俺还有点幻想,似乎看到了它美美的样子。

现在,总结出一个早就知道的道理,嗯,应该是深刻体会出:临渊羡鱼,不如退而结网!